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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是这样的2010年2月份买了个门面,首付款已给开发商交清了,而且开发商也在房管局备案了,发票也开好啦,但银行按揭还没办,因为这个门面是尾房,在买房时候就知道这房子曾经漏水,但开发商说已经维修过了的,不会再出现漏水现象了,年前下过雨也没发现漏水了,但还是要求开发商写下一份承诺书,大致意思就是如果还漏水他们会立即组织人来维修的,可是从3月头发现至今没有人来维修,问题是我现在连房子都还拿不到,因为开发商不是本地的,他们房子卖完就走了,我现在急需要拿回我的房子,可是物业说我没有在他们那里办交房手续,他们没有我门面的钥匙,同时我们都与开发商电话联系,他们呢,也一直说马上来,可至今没来,并且再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了。再也联系不上开发商了,咨询一下老师,我可以先自己把门打开吗?如果打开会承担哪些责任?谢谢老师给我出个主意,我现在急需要拿回我的房子做生意。急,急,急!谢谢!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屋备案 物业 举报

    提问者:苏格司芮

    发布于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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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明德在线 丨Lv 2
    可以自己打开!
    +1 2011-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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