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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前期准备

    我现工作在外地,想通过朋友准备将一套房改房(有房产证)过户给他人,前期我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文件给这位朋友先进行登记、查询等的准备工作,等前期一些手续办妥后我再从外地回来作一些必要的签字(以便节省在西安的停留时间),这样是否可以?我需要先提供哪些文件?谢谢!

    二手房 房改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小雅CC

    发布于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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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李理 置业顾问
    您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出具委托公正,委托您的朋友给您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能够出示买受人委托的公证书,证明此份合同有效。同时,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手房过户委托他人全权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去公证处办理,这样才有法律效益。 受托人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房产委托书经由公证机关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预防因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纠纷。 如果购房手续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感谢关注!
    +1 2014-08-01 举报
  • 伟德国际 丨Lv 4
    您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出具委托公正,委托您的朋友给您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能够出示买受人委托的公证书,证明此份合同有效。同时,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手房过户委托他人全权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去公证处办理,这样才有法律效益。 受托人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房产委托书经由公证机关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预防因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纠纷。 如果购房手续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感谢关注!
    +1 2011-03-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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