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定房,至今开发商还没动工建房怎么办?
我于2007年3月3日在县城购买将开工的商品房130平方米,每平米1200元,并付了三万三千元的定金,合同上写“交房时间:约2008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如因雨天等特殊原因,时间适当延长)”、“违约处置: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房款后(定金),甲方另把房屋转卖他人或乙方定房不要均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则要加倍退回房款(定金);如乙方违约,房款(定金)不予退回”。与本人在那定房的并且能联系上的有10多户人。 但到现在为止那地皮上仅筑下了基础而已,多次问及此事,该老板总是以种种借口拖、磨、推客户。如,09年5月1日答复说,差一点点证没办好,六月就可动工了。6月5日答复说,还要找“质监公司”,可能到七月才能动工。原定的竣工时间至今已超过半年,我们吃亏在于当时合同没写有“交房逾期,作违约处理”。从交定金这两年来我们都经常到甲方那打听动工的事,现在看来甲方没动工的诚意。他也曾摆明说,大不了你们告我呀,我只不过是返还本金和利息给你们。 如果象甲方所说的告状只返还本金给我们,我们用那钱是没法买到现在价位的房的(1800元/平方米),那这损失能不能要求由原合同的甲方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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