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屋的买卖,有法律保护么?
我表姐和他老公结婚5、6年了,我表姐有固定工作在企业上班,他老公是无业游民,靠做点买卖挣钱。前年我表姐从朋友那里贷款6万给他做买卖,到了去年还贷时他老公说到外面要款子,就一直躲在外面不回来了,由于银行催款,担保人张女士就帮忙还了贷款,并要我表姐尽快还钱。今年2月份他老公回来说没要到钱,并给张女士写了欠条到今年5月份还钱,他老公还打印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了字,说如果5月份此钱还不上可以卖房子还钱,(此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他老公的父亲买的,结婚后给他们居住,取暖费一直在我表姐的工资里扣除)。到了5月份他老公还没要到钱,就又出去躲张女士的债,由于他老公出去躲债,我表姐就找到他老公的父亲要他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同意出售此房子,但他父亲不答应(去年年底他父亲曾经口头答应可以卖房子还债)。我表姐想既然结婚后房子一直是他们居住,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一直在我表姐的工资里扣,他老公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了字,我表姐就应该有处理房子的买卖权,能不能卖呢?请律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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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464033581
发布于201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