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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逾期付款违约

    您好,我们买房几天后买房。现在买我们房子的人(简称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第一笔款项(180w)逾期未付款,导致我们也不能付款给卖房子给我们的人(简称卖方)。买方因需要卖掉燕郊的房子才能给我们钱,但因为燕郊有些政策变化,所以付款需要延迟两个月。我们与卖方协商,卖方既不同意延期付款,也不同意减少第一笔付款金额(180w)。燕郊那边可以尾款垫资,有一定的利息费用,我们同意承担一半利息费用,单买方迟迟不办理尾款垫资,导致两个合同都逾期未付款。现在卖方要追究我们的经济责任,并拒绝退换定金。我们想知道,卖方是否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金额的20%要求我们赔偿?我们是否有可能要回已付的30w定金?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买方要求赔偿我们的实际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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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江南山庄

    发布于2016-1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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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起个名真累 丨Lv 3
    您好,据您所述,您可能构成违约,若对方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来电咨询
    +11 2016-12-14 举报
  • pjyyng 丨Lv 3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2-14 举报
  • 点点心灯 丨Lv 1
    稍后电话回复
    +1 2016-12-14 举报
  • wb725007007 丨Lv 0
    您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
    +1 2016-1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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