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yyd81 丨Lv 0
    我来分析分析:1.当时只是写了一张收据,写“收到唐先生4000元订金(XX商铺订金)” 因为没有约定是定金也没有约定是定金的性质,因此这笔款项依法不能认定为定金而只能依照订金进行处理。依据是担保法解释116条2.假如真的找不了他了,他给那4000块订金,我可以收起吗 找不到他的话订金你当然能收起,但是如果他以后出现,主张归还的话依法你是得将这笔钱返还对方的3.我现在连他的身份证都没有.....找法院行吗 起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所以你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或者地址或者联系方式,什么都没有的话你是不能起诉的,既然不能起诉法院又如何发传票传他到庭 不能起诉不等于不能找法院,对于相对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最有效的方法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催告对方限期签订合同。公告期满视为已通知对方,而对方没有做出反应的话你就可以解除合同了4.我该如何处理里面的东西 没解除合同之前暂时不要动吧,等处理完合同之后,可以报警让公安机关当无主物处理即可 希望对你有帮助!
    +1 2011-02-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