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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底用全款买了商品房一套,今年8月底交工,并签了购房合同,但前几天,开发商通过快递邮来了通知,说要解除购房合同,原价退房,限定20天之内,如还买他的房用现价购房,三年了,房价一涨,我也失去了买房的机会,退回的钱也不够买房了,我想继续履行合同,要房,但不知怎么办,听说时间一长等于默许,现在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jessiememory

    发布于2016-11-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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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nxuliyuan 丨Lv 0
    您好,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1 2016-11-24 举报
  • 维克多伟大 丨Lv 0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主张继续履行的
    +1 2016-11-24 举报
  • zhuhuadashi 丨Lv 0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 2016-11-24 举报
  • xshbxqy 丨Lv 3
    你好,这需要根据合同处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建议电话详谈
    +1 2016-11-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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