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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4月份委托一个房产公司的物业经理帮我租他们公司的写字楼,并交给他三万费用,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4月份委托一个房产公司的物业经理帮我租他们公司的写字楼,并交给他三万费用,结果消防证不行,他本人也离职了,就租赁不成,要求退款时他答应退款,但钱已被他用了,最终要求他写了张欠条,逾期还要赔偿五万,结果过期了也还不了,我就想咨询下,象这样的情况我想去报警告他诈骗罪可以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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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花间酒同志

    发布于2016-11-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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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唐晓璇 丨Lv 3
    以诈骗罪去公安机关报案较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经理最初并无占有目的,且有租赁事实,只是最终租赁没有成功。应该以欠条为证据,以民事纠纷案件处理,向法院起诉返还相关费用。
    +1 2016-11-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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