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二手房买卖,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卖方是否可以终止合同·或者提出赔偿

    二手房买卖,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造成卖方购房时变成了二套房,需要多缴纳4万多的税,合同中仅仅是写了:未按照约定过户为卖方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但是并未写清楚承担多少,那么卖方有没有权利要求买方赔偿自己多支付的4万多的税费呢?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二手房 税费 举报

    提问者:pinpai1231

    发布于2016-11-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niuB 丨Lv 0
    具体情况需要你带着合同详谈。
    +1 2016-11-21 举报
  • fan6151 丨Lv 0
    既然买方违约,你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有实际损失,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但是你得证明实际损失是多少,以及因果关系。事情估计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建议还是带合同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为好。
    +1 2016-11-21 举报
  • zoubufeng 丨Lv 1
    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1-21 举报
  • 密码达芬奇 丨Lv 4
    如果确实系买方违约,则确实需要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1-21 举报
  • gz-yingtin 丨Lv 0
    首先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合同不能断章取义,需要整体来看。
    +1 2016-11-21 举报
  • zlxleo 丨Lv 2
    可以主张买房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1-21 举报
  • 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间接损失,不赔的。
    +1 2016-11-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