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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扣除款比例问题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贷款购房。合同中有一条:如果由于乙方单方面原因未能申请到贷款,导致乙方不能购买房屋,甲方应扣除乙方已付首付款中X元后,将余款退还乙方。我的问题是,这里的X最高可以是多少?可以按照房屋全款20%的标准算么?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黎小裕

    发布于2016-1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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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马家均 丨Lv 4
    看双方的约定
    +1 2016-11-21 举报
  • feifeiluck 丨Lv 2
    根据您的叙述,此条款属于对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即可。
    +1 2016-11-21 举报
  • Songyan 丨Lv 0
    当违约金是有一定比例限制的,是总价格的20%
    +1 2016-11-21 举报
  • 爱在彪哥的天空 丨Lv 3
    没约定数额就不能扣。
    +1 2016-11-21 举报
  • bg4qac 丨Lv 0
    可以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当然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减少。
    +1 2016-11-21 举报
  • governy 丨Lv 2
    双方协商,约定数额即可。
    +1 2016-11-21 举报
  • 鲁提辖拳打陈冠希2010 丨Lv 3
    违约金约定过高会调整,现在广州二手房市场内通常约定是房款的10%。
    +1 2016-11-21 举报
  • 红色月牙 丨Lv 2
    这个没有相关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 2016-1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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