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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的是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基本全款买的,但是总是不能按时交房,可以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吗

    本人于2014年8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内部房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的五证不齐全,到现在应该只有三证,所以当时签的合同不是在房管局备案的那种,合同上载明了认购房屋具体位置、面积及单价。当时承诺在14年10月交房(认购单上并未标注,只是口头承诺,现在我有录音能证明他承若交房日期的事),但直到现在2015年11月底了,也不能确定交房日期,每次交房,他都说可以,但是现在水电不通,燃气没装,还要收我们的物业费,垃圾处理费,装修保证金等其他费用,我已经交了总房款的90%,请问我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并追究责任,他们的行为确实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物业费 购房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油菜花开的时节

    发布于2016-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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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鲁提辖拳打陈冠希2010 丨Lv 3
    你好,根据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1 2016-11-20 举报
  • 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已经超过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三个月,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全部购房款并加算同期存款利息,有损失的让对方赔偿损失。起诉解决。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1 2016-11-20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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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boliuxia 丨Lv 3
    需要看合同以及证据的
    +1 2016-1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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