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管所办事人员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https://m.fang.com/ask/ask_186246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8624602
-
房管所办事人员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我在常平房管所与中介和卖方签定了经纪机构版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按了手印,中介也盖了章,提交给了房管所。当时三方对该合同均无异议。根据该合同,出新证后付款。然而递交该合同之后,出了房管所,中介就要求我向卖方付全部房款,原因是我们另外签的三方合同规定“过户后付房款”。但是此时还没有完税,所以我不同意。几天后我去房管所查询交税的事情,才被告知《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经被中介从房管所拿走了。现在房管所人员矢口否认以上实情,而是编造说“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因楼款问题出现较大的争议,镇房管所办事人员建议买卖双方对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后再申请,以免影响其他群众办理业务。。。镇房管所亦遵循买卖双方委托人的意愿现场作废了该《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何三方签订的合同,没经过我的同意,中介就可以从房管所取走合同,撤销申请?房管所办事人员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更多
地产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蝈蝈728
发布于2016-11-16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huangdabian
丨Lv 0
你好,可以看情况。
-
-
-
FLW500
丨Lv 5
已经办理备案的,需要买卖双方同意才能撤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