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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逾期两日,卖家提出解除合同

    我于2016年5月购买卖家位于临港一处房产,并于当月付给卖家30%首付款,其余尾款通过银行贷款给付,买卖合同约定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过户,但是银行贷款9/2日审批通过,现卖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向法院提出由于我方未按合同约定8/31日前过户并解除合同。8/31我们与房东协商,表示贷款即将通过,9/2日可以完成过户,但是房东明确告知不会过户,更不会以合同约定的房价卖给我方(我们在中介的谈话都有录音)原合同签订购房价是100万,8/31日已经涨至160万。请问律师,对方现提出解除合同法院是否会支持?如果我们也愿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反诉对方违约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对方在8/31日明确告知不会过户并不会以100万的价格出售给我们,是否构成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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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ony2288

    发布于2016-11-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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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别勾引我 丨Lv 4
    您好你们的违约情形不严重,可以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建议尽快起诉,同时申请对房屋的查封
    +1 2016-11-10 举报
  • 狡狐 丨Lv 3
    你可以尽快起诉要求强制过户
    +1 2016-11-10 举报
  • 凝缘儿 丨Lv 4
    您好,贷款属于买家义务之说为何在8月31号之前?你们没有完成贷款手续,只有在9月2日审批下来,这有没有其中有没有房东的过错?或者你们各自拖延的原因?
    +1 2016-11-10 举报
  • 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对方已经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了吗,有要看具体协议 来判断是谁违约
    +1 2016-11-10 举报
  • 肯师傅在线 丨Lv 0
    需要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1 2016-11-10 举报
  • duicuo 丨Lv 0
    要看合同确定是谁违约
    +1 2016-1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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