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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李以60万的价格和周签订了买卖合同,2013年又以185万的价格将同一房屋卖给任某并办理

    2012年,李以60万的价格和周签订了买卖合同,2013年又以185万的价格将同一房屋卖给任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周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进入审判阶段后周称其不是本案受害人,同时查明李是借周的钱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周要其用房子抵账,李让周补了15万,然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案件撤回。周和任某打民事官司,历时3年,周终审败诉。现周又以李涉嫌合同诈骗报案。立案争议较大。李的行为是合同诈骗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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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苏格兰调情本山大叔

    发布于2016-10-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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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懒虫居 丨Lv 2
    你们的事情较为复杂,建议当面详细咨询律师为宜。
    +1 2016-10-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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