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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闹心的原房主!

    2009年11月初我看上一套二手房,是装修过的,谈的时候,说交房时房东只把电器,窗帘,沙发,搬走,两张双人床给我,第二天去中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当时上面就写的全款到房东账户后就交房,房租多退少补(房子在出租),现在全款到账了,我们打好些电话给他,他老推说没时间搬,钥匙,卡等东西也不给我,也不给我租房人电话,我去好几趟也没人,其实在这几天之中,他把东西偷偷搬走了,还故意把喷头,晾衣架,有线电视机顶盒等拿走,使我不能正常使用,他还是在租房人没在的情况下,自己进去搬的,把租房人东西都放在沙发上啦,弄得租房人退房了,采暖期费用是租房人交的,现在原房东老给我打电话要求退两月的取暖费,而我现在是房主,却进不去房子,利益得不到保证,今天只好找正规换锁公司把锁换了,请问律师这件事情该怎么解决?(如果原房东把该退回的东西拿回来,我会退取暖费的,但他不讲道理,肯定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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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四川方言全集

    发布于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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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oboar 丨Lv 0
    这种无诚信之人,可以不用理他,你就是给了他取暖费,他也不会退给租房人的。
    +1 2011-0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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