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卖方就给了1天时间】上海二手房交易,买方逾期支付尾款,卖方要终止合同并支付20%违约金
【急,卖方就给了1天时间】上海二手房交易,买方逾期支付尾款,卖方要终止合同并支付20%违约金律师您好,我与卖房于6月签订购房协议,约定首付日期是8月31日前,审税需要在9月10日前办理,过户日期是9月30日前。我在8月31前将首付付清,但是审税没有去办理,因为本人离异,限购,没法审税,需要把原有的一套房子卖掉才可以,所以我与卖家在九月初协商是否可以晚一点过户,卖方说可以,但没有约定具体日期,我原来得房子在9月中旬卖掉了,但需要等我的下家贷款批复才能过户,至今未办理。现在卖方发律师函说我违约了要解除合同并且支付20%违约金,但同意跟我先协商解决,因为我一直没有告知卖房我离异的状态,我该怎么和他们调解,以后真的闹到法院去的话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违约金要140万,我实在承担不起这么多,求资深律师帮忙!!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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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ccettind
发布于2016-10-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