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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2013年7月已过户给买方,买方不协助办理取暖过户,产生了后续三年欠费,供暖所准备起诉我追缴20

    房子2013年7月已过户给买方,买方不协助办理取暖过户,产生了后续三年欠费,供暖所准备起诉我追缴20 北京市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yinyue6

    发布于2016-10-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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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HANRONG239 丨Lv 0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10-25 举报
  • 湖东智囊 丨Lv 3
    您好,追究原房主责任,如需帮助欢迎您来电。
    +1 2016-10-25 举报
  • 全乱套了 丨Lv 1
    你好,缴纳以后向新业主追偿
    +1 2016-10-25 举报
  • jiangshanh 丨Lv 4
    你好,这是可以诉讼处理
    +1 2016-10-25 举报
  • yihongzhuoyu 丨Lv 2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1 2016-10-25 举报
  • boyqq 丨Lv 4
    追究责任的主体。。。
    +1 2016-10-25 举报
  • bxdc 丨Lv 4
    您好,追究责任的主体。
    +1 2016-10-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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