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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中,由于国家原因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买方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买二手房,由于国家办理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时间较长没有在合同规定最后日期完成过户,买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二手房 交易 过户 举报

    提问者:wxxslx43

    发布于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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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龙群 经纪人
    这个要看你们合同上是怎么注明的,如果说是有明文写上去,要负责任的,但是你说是国家原因,这肯定也是特殊因素,建议双方协商,准确来说也是要付责任的
    +1 2016-10-14 举报
  • 余展宏 经纪人
    你虽然违约 只要你办理二手房交易过程合理 卖方不会起诉你 延期也可以协商 对方起诉你 在合理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通过
    +1 2016-10-14 举报
  • 周富荣 经纪人
    你们可以冷静下来。双方好好沟通,法院起诉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必要。一场官司下来。大家都同样耗时耗钱耗心情。
    +11 2016-10-14 举报
  • 合伙置业顾问-白雨 丨Lv 2
    不用负责任,这属于不可抗力
    +11 2016-10-13 举报
  • 古镇强 经纪人
    不需要,这是政策原因
    +1 2016-10-17 举报
  • 范春富 经纪人
    如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情况属实,则双方均无责。建议和业主沟通协商解决。
    +1 2016-10-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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