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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买房稳妥吗

    前几日在南昌看中一套房,经咨询售楼部后被告知,此房是所谓的关系户买走了,但是房主购买时想用来头次,所以一直还没收房,如需购买可以撤销备案转合同,还是算一手房。房价谈好后,首付凑齐想去售楼部时,售楼人员却说:原房主要撤销备案的话,必须把这套房子的贷款结清。房主贷款24万,但是原房主现在手上只有7万块,需要我给房主17万用于结清贷款。然后再重新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主可先将目前住房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押在我这。等重新签订认购合同后再返还房产证和身份证。这17万仍然用于冲抵我的购房首付款,售楼部人员一再表示原来有这种操作过,不知道有没有哪位业主有过这种经历?这样买房稳妥吗?是否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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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爱去健身

    发布于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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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111zhaojun 丨Lv 1
    这样买房肯定属于二手房,只是为了避税才这么操作的
    +1 2011-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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