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哥哥在北京城区买房从父母处拿了5万元钱首付款,同年结...
2001年哥哥在北京城区买房从父母处拿了5万元钱首付款,同年结婚,老家农村父母有一处宅基地,当时说好,这五万元钱里边有哥哥3万我2万农村老宅归我所有,直到2009年老家翻盖新房,在这之前2005年到2009年我的工资一直交到父母那里大概有3万多,盖房花了大概7万左右,同年年底老家拆迁,分的一套两居室和一套三居室,没想到哥哥回来要房子说有他的一半,从2001年到2009年一直都是我和父母在一起,他每年过节才回来几天,对父母也没尽到什么责任,一直都是我在照顾,2016年村里针对两个儿子一处宅基地的予以补偿有分的一处两居室,现在要分家,父母把 后来的两居室给了哥哥,又给了将近二分之一拆迁款,我认为不合理,我的意见是两居室归他,拆迁所得归我,后来的两居室给他,现在闹得不可开交,希望律师给个意见,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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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老卒B站
发布于2016-10-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