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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利益分配问题
公房内有三个户口同住人,(老父亲已过世)老母亲,儿子,孙子。老母亲有子女4个。请问:1.这个使用权房以后卖出或拆迁所得,如何分配? 2.若干年前,其中的儿子已将公房,以书面形式签字转让给其他人(未到房管所变更承租人),但是其他同住人(老母亲,孙子)并没有签字,请问这个书面转让的协议是否有效? 3.上海租赁房现行政策是否可以买卖或变更承租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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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那是你想多了
发布于2016-09-2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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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站国际
丨Lv 4
公房转让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变更承租人必须经过房管局同意。房屋拆迁按照安置政策及安置人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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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dabian
丨Lv 0
书面转让协议无效,该房屋可以变更承租人。详情来电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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