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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去年九月份卖的房子,并将房子通过中介公司售卖给乙方,三个月后乙方将房子售卖给丙方,三方在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款乙方已经付给73万还差2万没有付给我,目前房子还在我名下,没有过户,现在家里不同意卖了,请问能收回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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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依恋有梦

    发布于2016-09-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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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我不安你乱 丨Lv 2
    你好,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同可以解除,但您需要承担一个违约责任。
    +1 2016-09-23 举报
  • 团团大叔 丨Lv 4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2016-09-23 举报
  • xieminwu 丨Lv 0
    你好,需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9-23 举报
  • 大连丽人 丨Lv 0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你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协商解决。
    +1 2016-09-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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