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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集资房纠纷(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律师您好,本人于94年参加房改,购得一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各证齐全归属个人财产。2007年,参与单位危房改造的集资建房,个人出全资,出资款与当时商品房平均价持平,1200元/平米。单位当时收回94年老房子的房产证,给出的理由是用于向襄阳政府办理危房改造集资建房的审批手续。那么问题来了,15年我们偶然查询发现,早在2013年襄阳当地房管局与单位在未经我们授权签字允许的情况下,已经将我们100%产权的房改房转移到了单位名下。请问1.单位是否有权收回94年的这套个人产权的房改房?2.94年的房改房和07年的集资房是否都属于公房?3.未经我们授权签字就悄悄地转移房产是否合法?4.07年的集资房是相当于买商品房一样的价格,是否应当各证齐全,包括土地证? 北京市

    房价 房屋管理局 危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rting123

    发布于2016-09-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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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吃完抹嘴 丨Lv 4
    1、单位无权收回个人的房改房。2、房改房和集资房都是私房。3、单位私自转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撤销。4、集资房应当证照齐全,只是土地是划拨的。建议你电话联系。
    +1 2016-09-15 举报
  • pagnini88 丨Lv 2
    单位无权擅自收回个人房屋,至于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建议将你现有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全部带上约律师面谈。
    +1 2016-09-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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