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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买卖交易连带的法律责任

    您好: 我与本月10日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定金合同,交对方定金五万元人民币,约定在8月20日前办理交首付及过户手续。现对方提出违约,房子要卖其它人了(出价比我高)。并同意支付我五万元的违约金。 因我买以上房子总价为200多万元,我是调整性需求用户,所以在合同签订后,我即将我现在所住房也挂牌出售,正好在对方提出违约的前两天,也把合同签下来了,同时也收了买方五万元定金。我方支付帮我卖房子的中介公司中介费为一万元。如果对方不卖,造成我也卖不成,我也要违约于第三方了。 针对以上情况,我方提出:1、不同意对方的违约,2、如果对方违约,必须承担我方因此产生的连带责任,即总计赔偿我方人民币11万元(5+6=11)。对方强调只承担我方支付买房定金的违约,照这样的说法,因他们的违约,我房子没买成,还要多赔一万元。请教房博士,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房价 购房 定金 定金合同 举报

    提问者:suyunxiangben

    发布于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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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玩童王 丨Lv 2
    您好,先说您买房子这个事情,对方违约只能按照当时合同约定的条款来给予赔偿,至于您买房子事情是相对独立的,前一个合同本身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让您要求其赔偿卖房的损失。如果您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表明两者的直接利害关系,您可以想法院提起诉讼。
    +1 2011-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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