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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二手房已经办理公证过户,并且对方款已清,交房了,只是产权证还没拿到,买方说不买此房了,成立吗

    二手房 产权证 产权 过户 举报

    提问者:誓言今生

    发布于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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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邓海兵 经纪人
    不成立,房子已经到买房名下了!直接说房子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
    +1 2016-09-07 举报
  • 李友艳 经纪人
    这种的话可以成立,按照合同的话,买方按照违约责任处理,一般都是总房款的百分之20,你可以同意他不买,按买方违约处理,有必要可以走法律程序,你不会吃亏的!
    +1 2016-09-07 举报
  • 张巧 经纪人
    这个问题说法很多种
    +1 2016-09-07 举报
  • 程创业 经纪人
    按照合同来!没有什么不可以!
    +1 2016-09-07 举报
  • 陈涛 经纪人
    不成立。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和远业主已经没有关系了。
    +1 2016-09-07 举报
  • 封银福 经纪人
    是的 您都付款了 而且合同也签了 名字也改在您的名下了 哪怕打官司也不怕他 所以您不用担心这个的
    +1 2016-09-07 举报
  • 王阳 经纪人
    不成立,因为公证都做了,和原业主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1 2016-09-07 举报
  • 徐年开 经纪人
    不成立,过户手续已经办完,房子产权已经在买房名下。
    +1 2016-09-07 举报
  • 张馨方 经纪人
    不成立!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房款已清,从法律角度上讲此房已经是属于该新业主,他已无反悔机会只能住或者交易...
    +1 2016-09-07 举报
  • 史克东 经纪人
    办理完公证,房子就属于委托人的了,跟原房主就没关系了
    +1 2016-09-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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