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司我能不能赢
你好,我有个事想咨询你一下。我在南京买了一个房,不是以我的名字买的。以别人的名字买的。协议如下:***(身份证号:---)系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宏运大道*******真实购房人,具有对此房的一切使用权和处理权。房产和合同上写的户主****(身份证号----)只是委托购买人,不是真实的购房人和户主,没有对此房的使用和处理权。所写的一些委托书也只是为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房产证)所写的,不能做为今后对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委托的背景:受托人(***)拥有一个售房号(186号),而受托人在---开盘前已另购一套住房,无再次购房的意向,因此将该售房号(186号)无偿转让给委托人(***)。但由于该楼盘只售给各号对应的登记人。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友好协商后决定,以***的名义申请购房及贷款,产权证暂时以***的名义进行登记注册;买房时实际产生的费用(购房款,维修基金,税收等)均由实际购房人***按时交付,***拥有该房屋的全部处理权。现在我要卖这个房子,他也同意了。但在我和买家签合同后他突然向我要16万块钱(现降为8万),不然不同意签字。我只同意给2万。所有的房款都是我交的,凭证什么的也都在我手上。我赢这个官司有没有问题?别人建议我打确权官司,由此产生的违约费用和诉讼费用可以全要他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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