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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xx,重庆xx集团投资信息咨询公司(xxx),王xx均是同一公司。我

    肖xx,重庆xx集团投资信息咨询公司(xxx),王xx均是同一公司。我以我身份证在银行开卡后卡和u盾都交给我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有交给了xxxx平台,所有资金的划入划出都不是本人经手。请问这份流水能否为我证明,我不是实际用款人,款到后一二十分钟后又回到了xxx公司账户及她指定的人名下。借款合同以及借据我签过字,我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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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他的青春我做主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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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青青纸鸢 丨Lv 0
    你好说的情况,可能涉及冲贷的行为,从证据来看你可能会根据借条借据与银行记录承担责任。
    +1 2016-08-26 举报
  • dafljwofa 丨Lv 0
    承担民事责任。
    +1 2016-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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