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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于6月入职新公司,先后10几次以公司名义在某小额贷款公司贷

    律师您好,我于6月入职新公司,先后10几次以公司名义在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0万元,工作人员告诉我是以企业名义贷的款,收款帐号是我公司一名经理的帐号,我签字的地方是“借款人 ”,按手印。这款确实是用于公司经营用,期间公司还了60万,小贷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上征信系统。因为看目前情况经营不是很好,而且三五天就让我去贷款,所以我想离职,想问下,我这种情况,1是否真的以企业名义贷款?2如果以企业名义贷款,我在借款人处签字会对我有连带责任吗?3离职后贷款的这种关系是否会消除?4如果企业还不上了,对我有责任影响吗?收款人是否承担责任?5为避免责任,我离职时应该怎么处理这些贷款关系和记录? 北京市

    小额贷款 贷款 举报

    提问者:wzyl7g

    发布于2016-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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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胡蝶印 丨Lv 3
    你替公司贷款,而且用于企业经营,企业也有还款的记录,证明你是职务行为,依照法律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只是办理时手续有瑕疵。
    +1 2016-08-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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