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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由公司项目部聘请任项目负责人,因开发商跑路项目部已解散,公司以项目部

    我由公司项目部聘请任项目负责人,因开发商跑路项目部已解散,公司以项目部定的工资标准太高为由不承认支付已拖欠半年之久,且我劳动部门已认定的工伤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为由正在行政诉讼,现公司要我上交施工资料。请问律师:劳动工资没处理好之前不交资料是否合理合法: 实际施工人签名的工资欠条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乱捣家族

    发布于2016-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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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safagaga 丨Lv 4
    你好!建议你带手头材料当面咨询为宜。
    +1 2016-08-23 举报
  • 欣屁屁 丨Lv 1
    首先要确定你和谁是产生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假如你和实际施工人产生劳动关系,公司可以不承认。
    +1 2016-08-23 举报
  • 落落鱼 丨Lv 0
    你好,根据资料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8-23 举报
  • lovesnail 丨Lv 2
    可仲裁,详情请当面咨询
    +1 2016-08-23 举报
  • zyh7601369 丨Lv 4
    针对拖欠的工作现在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施工材料是最好的证据,另外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保
    +1 2016-08-23 举报
  • irischou2008 丨Lv 4
    你好,针对拖欠的工作现在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施工材料是最好的证据,另外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保
    +1 2016-08-23 举报
  • tigerstory 丨Lv 4
    建议当面咨询
    +1 2016-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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