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吗?$https://m.fang.com/ask/ask_171172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711726
-
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我因为需要换房所以通过一家中介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了,然后在买房看房的过程中发现市场上适合自己的房屋几乎没有,然后和这家中介商量,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作为给买家和中介的赔偿,当时收了3万元定金,一共支付了1.6万元赔偿,还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赔偿以后3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但是注明,3个月以内把这套房如果卖给其他客户,他们就要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请问这样的约定对我有效果吗?如果我卖给了其他人他们可以告我吗? 补充:本来约定违约责任是双倍赔偿定金,现在通过协商赔偿了一半,在线急等!!!协议上最后还写了一句,我支付完1万6千元违约金后,他们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啊!反正我觉得协议写的有点矛盾。
更多
看房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举报
共2个回答
-
-
-
吴钧城
经纪人
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不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况且,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只规定表现在金钱上,约定你承担不作为行为也是可以的。你也签字了,对你就有约束力。没有重大特别情况,三个月不卖就是了。
-
-
-
王育林
丨Lv 4
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不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况且,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只规定表现在金钱上,约定你承担不作为行为也是可以的。你也签字了,对你就有约束力。没有重大特别情况,三个月不卖就是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