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现纠纷
我亲戚想买房,可是她名下以经有两套房子了,我未婚名下又没有房产,所以她想放在我的名下,是全款付的,并写好公证书去公证处公证过,我与那套房产并无关系,五月份去房产局办好了房产证,六月底和我说有人想买她那个房子,一直放我这也不太好,就打算卖掉,我回去和买房子的人见了一面,毕竟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后来买我“房子”的人也办好房产证了,他想贷款买,正在银行做贷款;这个时候又突然出现一个房主,拿着产权证,昨天派出所民警给我打电话,说我卖的那个房子有纠纷,现在又有一个持房产证的房主出现,如果那个持房产证的人要上诉的话,要我出庭。可是我和我亲戚也是去房产局交了十几万的税,一个窗口一个窗口填单子,交钱的呀,原来卖给我们的那个人房产证也给房产局回收了啊,怎么就又突然又有一个房产证,还说有纠纷,我也只是帮我亲戚把房子放在我名下,卖的钱什么的也全在她那,我也没拿一分钱,然后警察给我打电话,还要让我出庭,我才24,从小连警察局都没去过几次,突然告诉我起诉让我出庭什么的,我也挺害怕的,求律师帮忙解答啊!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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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颤栗马甲
发布于2016-08-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