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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权法第十五条如何理解(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镇政府划拨了一宅基地给王五,作征地户的安置地,但王无钱建房.其姐夫要求与他合伙建房.但建成后,姐夫却利用王的无知,诱其签订了一份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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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nuvoland
发布于2011-01-06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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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zhengp
丨Lv 3
如果姐夫与其同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王可以显失公平请求撤销转让合同,如果该姐夫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合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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