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现在这涉及到棚户区改造,他一开始打拆迁房号的时候把我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现在这涉及到棚户区改造,他一开始打拆迁房号的时候把我跟我舅爷的分开打了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现在这涉及到棚户区改造,他一开始打拆迁房号的时候把我跟我舅爷的分开打了,但是最后下评估单的时候把我的房子跟我舅爷的放在一起了,把我的闹成附属房了!我去我们当地社保局找去,他说让我出示一个买卖合同,就可以把我俩的房产分开,而且买卖合同还不是近期,我该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棚户区改造 购房合同 棚户区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洄游梦仙

    发布于2016-08-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徐秋实 丨Lv 3
    您好,国家对各地征地补偿没有统一标准,各地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安置补偿方案,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置换房或者货币补偿,法律规定当地政府需要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您可以委托德凯律师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拆迁批文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德凯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1 2016-08-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