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产买卖,买方要求过户给第三方的纠纷(来自深圳新城市大厦小区)

    我爸是卖方,我爸在明知买方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和买方签订左房产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同时写明了同意买方可以过户给第三方,但没有明确写明第三方名字。而合同中要求买卖双方在七日内作委托第三方办理赎楼、过户等手续的全权委托书。1.请问如果七日后买方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我是否需要负担违约责任?2.如果七日内买方一直找不到第三方过户人,我是否可以不作公证等委托书,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安鸿在线

    发布于2016-08-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黑客阿飞 丨Lv 3
    房子是谁的 如果不是你的 跟你没关系
    +1 2016-08-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