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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不是被骗了

    我在2003年1月28日贷款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了,我手上没有任何证明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书面的东西,有一本购房合同还是复印件,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每年单位在办理供暖费的时候总是要正式的合同,我向银行要过,银行不给,开发商说是给银行了。去年我给北京是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打电话问过,他们说我的房产证下来了,是07.1.22日下来的。又说是转给下属单位“嘉业利隆”了(地址在北京交道口附近)。我给嘉打了电话问,他们说又退回担保中心了是07.8.27退回的。这之间也没人通知我我办什么手续,我问他们为什么退回。他们说是有什么手续不全。我问是什么不全啊,他们让我问担保中心。我又电话问担保中心,我有什么手续不全啊?他们没有回答,到问我是不是要全额还款??我问他们我的房产证是不是给我搞没了?他们不正面回答我。我在网上看过相关的文章,有一条我发现我没有做过,就是房屋抵押登记!文章说的该是买房人和银行到相关的单位去办理,可没有人通知过我。我真晕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现在着急的是我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办这事???谢谢有知情人 帮帮我

    抵押贷款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还款 举报

    提问者:月童天剑

    发布于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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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pjyyng 丨Lv 3
    你的购房合同正本在办理贷款时是应当交给银行的。你有这“北京市住房担保中的保证合同一本,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抵押(反担保)合同一本,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二本。银行开的购房发票”就足以证明这房子是你的了。但这房子显然是抵押贷款购置的,该房子是贷款抵押物,在没有清偿银行的贷款前,房产证是不能给你的。
    +1 2011-01-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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