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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中有关涂改的问题

    2009年12月27日,与一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身份证号码和单位地址这两栏,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写错并涂改,没有加盖公章,没有按手印,是否有效,是否要重新签证合同? 谢谢解答! 补充:作为购房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写错了,又被涂改,以后若有纠纷不是说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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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西北安全联盟

    发布于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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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姜友冬 丨Lv 4
    没有盖章的合同是没有成立的,但是如果双方将合同的义务履行完毕,那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至于身份证号码写错,你只要确认是你的身份证号码以及你自己的签名就可以了。真有纠纷,还能说你不是这合同当事人啊!问题不大,但最好还是重新签份比较完美的合同!
    +1 2011-01-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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