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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产生需要延长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守约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该义务,如合同可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需继续履行,违约方按该房屋成交总价的1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上面的条文怎么理解?恳请高人解读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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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enterprest
发布于2016-08-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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