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01年的单位福利房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价”3万元交易,当时房款结清,买受方实际使用房屋至今,买$https://m.fang.com/ask/ask_1683507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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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单位福利房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价”3万元交易,当时房款结清,买受方实际使用房屋至今,买
2001年的单位福利房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价”3万元交易,当时房款结清,买受方实际使用房屋至今,买受方2003年取得出让方产权证一直不联系出让方办理过户。现在出让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吗?或者要求补偿价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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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oyangbing
发布于2016-07-30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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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hbxqy
丨Lv 3
不得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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