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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能否以3年前的催款短信为由主张诉讼过期?

    我6年前借款给别人几万元,有借条,并约定月息**元。后多次电话或短信讨要,至今本息未还。我看网上说,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但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自主张日起是2年时效。那么我想问:(1)如果我起诉对方,对方出示3年前我给他发的催款短信,表明我3年前主张过权利,现已过时效,法院会支持吗?(我后来也发过催款短信,未保存)(2)借条上写的是“月息**元,还款时本息一次付清”,那么我要主张2年以前的利息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 非常感谢!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债权 举报

    提问者:TonyMilt

    发布于2016-07-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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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byyw 丨Lv 4
    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建议立即起诉对方。
    +11 2016-07-29 举报
  • 小雅CC 丨Lv 2
    现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基本上淡化了。
    +1 2016-07-29 举报
  • 秋雨奇迹 丨Lv 4
    看具体案情。
    +1 2016-07-29 举报
  • 仰脖伸腰真舒服 丨Lv 3
    首先,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你随时可要求其还款,现在发短信主张也不迟啊,可以保存短信记录为证据;然后,既然如此,诉讼时效也就没有过期了,关于利息的问题,既然约定还款时一并支付,也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可以起诉。
    +1 2016-07-29 举报
  • 静约 丨Lv 0
    这个需要具体的看借条时如何描述的,可电话联系
    +1 2016-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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