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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房承租人死亡,如何拆迁补偿?

    上海公房承租人,无配偶、子女、父母,只有上海户籍的兄姐和外省的姐妹。承租人死亡后,该公房内 零 户口。该公房现纳入征收(拆迁)范围。 此种情况下,请问:(1) 公房会被无偿收回吗?(2) 拆迁安置、补偿对象? 上海户籍的兄妹? 不论户籍所有的兄妹?(3) 天津有明文规定,兄弟姐妹可以继续承租,但上海只说直系亲属(未提兄弟姐妹是否可以)可继续承租。上海实际如何操作?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户口 公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饭团翻土

    发布于2016-07-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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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杏坛清韵 丨Lv 3
    根据《上海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只能有直系亲属和配偶继续承租。
    +1 2016-07-24 举报
  • 水至清则干净 丨Lv 0
    您好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来协商变更承租人或者共同享受拆迁利益
    +1 2016-07-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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