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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15年10月15号进入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2015年10月15号进入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在职期间,我未与公司签订任何法律合同,现由于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牵扯到员工,所以我选择了辞职,但是现在公司不愿支付我劳动应得的。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谢佳8号

    发布于2016-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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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linmuyishu 丨Lv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
    +1 2016-07-18 举报
  • ccc000tt 丨Lv 3
    劳动仲裁啊<
    +1 2016-07-18 举报
  • 用户名不为空2010 丨Lv 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主张双倍工资。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 2016-07-18 举报
  • binbinhou 丨Lv 1
    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应该在不超过1个月内签订合同,如果超过1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从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直至满1年,并且从满1年起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 2016-07-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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