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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与公司签订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15年10月到期一直未与我续签,16

    我于与公司签订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15年10月到期一直未与我续签,16年7月与我续签2年,双方约定处附加了条件,如员工离职未经公司同意,每提前一年需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我可以拒签么?如果拒签能得到补偿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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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ay61132

    发布于2016-07-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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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夏天喝凉茶 丨Lv 4
    可以要求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2016-07-16 举报
  • 艾斯比保龄 丨Lv 4
    您好,该条款是无效的,可不予理会。<
    +1 2016-07-16 举报
  • 老尼姑2011 丨Lv 3
    这条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即使签订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如果拒签,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15年11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1 2016-07-16 举报
  • 张张4 丨Lv 4
    你好,因为单位原因无法续签合同,单位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 2016-07-16 举报
  • arting456 丨Lv 4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2016-07-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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