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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前开始同居,后来共同买了婚房,但是买房时,我没在现场,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现在我们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我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共同财产? 北京市

    购房 共同财产 婚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fan6151

    发布于2016-07-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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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二三线城市 丨Lv 2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 2016-07-16 举报
  • wanghm30 丨Lv 4
    买房是在领证前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反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6-07-16 举报
  • 神保彰 丨Lv 3
    签订协议<
    +1 2016-07-16 举报
  • lgy284 丨Lv 0
    提供购买合同或者房产证,婚后购买的,会推定共有的。<
    +1 2016-07-16 举报
  • wantongwz 丨Lv 4
    你好,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1 2016-07-16 举报
  • 没有结局 丨Lv 0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1 2016-07-16 举报
  • 护国法师 丨Lv 3
    不好取得。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是最好办法。<
    +1 2016-07-16 举报
  • 白玉老虎! 丨Lv 4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6-07-16 举报
  • qkbvvh 丨Lv 0
    建议尽早约见律师具体咨询,在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袁律师。<
    +1 2016-07-16 举报
  • 细带系鞋带 丨Lv 0
    您好,那么就可以分割<
    +1 2016-07-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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