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夫妻双方婚前共有一处福利性分房性质的房屋产权,丈夫死后,妻子并没有再婚,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丈夫一人姓名

    夫妻双方婚前共有一处福利性分房性质的房屋产权,丈夫死后,妻子并没有再婚,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丈夫一人姓名,丈夫因病死亡,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请问,在分割房产时,丈夫家的姊妹兄弟能否享有继承权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萌芽文学

    发布于2016-06-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zhaott2010 丨Lv 2
    你好: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1 2016-06-30 举报
  • hanlanzhen 丨Lv 4
    你好,有遗嘱按照医嘱执行
    +1 2016-06-30 举报
  • 清风明月白云 丨Lv 4
    姊妹兄弟没有直接的继承权。
    +1 2016-06-30 举报
  • jay61132 丨Lv 2
    没有继承权
    +1 2016-06-30 举报
  • zhiqinge 丨Lv 0
    你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不可以继承,如果男方父母健在父母有继承权。
    +1 2016-06-30 举报
  • Y564335 丨Lv 0
    夫妻比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靠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兄弟姐妹不能继承。但是如果丈夫的父母在世,则有继承权。
    +1 2016-06-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