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律师您好!我在签署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房

    律师您好!我在签署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房屋主体结构内漏水卖家在交付前要负责维修。但公共区域除外。然后括号内解释了公共区域包括公共管道,屋顶,外墙等。我们家正好是顶层,然后漏水了。现在物业公司已经维修,但买家不满意,说维修不到位,非要自己维修,还要我们卖家赔付他们维修,租房损失,因维修延迟交房的违约金等。我想请问合同都明确屋顶是公共区域,我们卖家还有责任吗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物业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天空之晴

    发布于2016-06-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wen198111 丨Lv 1
    首先你们双方对漏水处是否属于公共区域都已经达到共识了,至于费用谁负担,最终买家还愿不愿意给钱,这个都不影响合同的约定,该违约违约,该要求赔款要求赔款。不想撕破脸皮诉讼就好好协商。
    +1 2016-06-28 举报
  • Y564335 丨Lv 0
    关键看维修漏水要达到什么标准才交付,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
    +1 2016-06-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