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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开发商的各种宣传及其售铺时承诺的包租政策:“包租年限为五年,包租回报是以合同签约总价为计算基数的

    根据开发商的各种宣传及其售铺时承诺的包租政策:“包租年限为五年,包租回报是以合同签约总价为计算基数的7%/年,返现形式为现金返还”,“五年不供楼,白得一个铺”,等(历来宣传材料为证)表述……让我们看到了开发商的整体实力及诚意,才诱导我们购铺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然而在签订包租协议(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时,却出现了“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为税前收益,乙方同意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的条款,当时我们就提出质疑并强烈抗议,但迫于已签订了购房合同,无奈之下只有任其摆布,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解释并承诺每年只缴个人所得税几百元,并称实力强大,绝对信守承诺,让我们放心,如今却强扣业主包租回报总额超过26%的税款。我们想问,开发商夸大虚假宣传,想尽办法诱导我们购买其商铺,等合同签订既成事实后,才签订不平等的所谓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我们要怎么样维权?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个人所得税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jqxa1999

    发布于2016-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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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喜洋洋107 丨Lv 0
    您好,如果属实,可以欺诈和胁迫为由申请撤销合同。
    +1 2016-06-25 举报
  • snowyln 丨Lv 0
    你好,合同上注明了要交税的话,具体情况还得看合同,可能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解决。欢迎来电详谈
    +1 2016-06-25 举报
  • wcq000 丨Lv 1
    先协商,协商不了可考虑到法院起诉维权。
    +1 2016-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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