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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跟老婆性格不合,没有感情,要离婚,我结婚的时候,我们住在我父母

    您好,我跟老婆性格不合,没有感情,要离婚,我结婚的时候,我们住在我父母的房子,四年前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没有写任何赠送字据,但房子写的我自己名字,我想知道离婚房子会怎么处理! 北京市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hayes888

    发布于2016-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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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月亮乐园 丨Lv 0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2016-06-22 举报
  • 213yisheng 丨Lv 4
    一般会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1 2016-06-22 举报
  • kanta00 丨Lv 0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1 2016-06-22 举报
  • 鬼脚八2010 丨Lv 4
    你好!算共同财产。
    +1 2016-06-22 举报
  • roboar 丨Lv 0
    可以起诉解决
    +1 2016-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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