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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师好,麻烦咨询一个房租过户逾期违约案件。我先介绍一下情况。 我爱人今年2月21日购买朝阳区东四环一处房子,金额830万,中介是xx。签合同时,我方先付了50万定金,商定过户日付首付550万,之后银行贷款230万。合同约定,“100天以内按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网站预约为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手续(即过户),“6月1日办理物业交割手续(即腾房)”。5月5日我方缴纳契税,但链家5月9日约到过户号却是6月20日。造成预约过户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晚20天。链家称这是朝阳区建委放过户号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按惯例建议可顺延过户和腾房。 我想强调,我方充分表达了在6月1日按期付首付的愿望。 买卖双方中介曾于6月1日前见面,我方表达意愿,提出可以6月1日交首付,但卖房人需同时腾房并按业内做法将房本抵押中介和做卖房人提供信用证明。但当时卖方对此建议未明确表态,并称需要先解决中介赔偿他尾款230万晚收20天事,要价9万,被中介拒绝。中介认为这是不可抗力,仅愿意提供2万元租金补偿。因未果此事又耽误了一段时间。6月18日,买卖和中介三方再次磋商,中介和我方表达6月20日过户愿望。链接处于调解和保障客户体验,提议由中介出5万元补偿卖方,以保障如期过户腾房,顺利完成交易。 但卖方称链家沟通有失误,指责链家预约过户时间拖延,称比其朋友比我们晚约号,比我们早过户。关键一点是链家补偿与其预期差距太大,后经询其所为律师提出要求:1:过户前将首付打入其指定账户(非打定金的链家合同账户),2:过户后3天腾房。3:赔偿金50万, 称这是按照房款逾期的损失。我们问其2的理由,卖方称需要搬家和收拾东西;我们问其3的索赔对象,卖方称这是律师意见,需要再和律师沟通。 三方打算今天6月19日再谈一次,争取达成谅解。我的立场是,我作为买方没有任何责任,不会掏一分钱,相反我晚拿到房,也有主张维权权利,我方要求卖房6月20日如期过户并腾房。如卖房狮子大开口,导致超出中介预期,无法达成顺利过户。我们就只能打算走法律起诉程序。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为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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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vividuoduo

    发布于2016-06-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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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您好,建议详细来电咨询
    +1 2016-06-21 举报
  • guilunmei 丨Lv 4
    您好,建议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问题应该不大。
    +1 2016-06-21 举报
  • 海贼2 丨Lv 4
    您好,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1 2016-06-21 举报
  • 花间酒同志 丨Lv 3
    要看你们的合同才能判断,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1 2016-06-21 举报
  • pengtaoxuan 丨Lv 1
    尽快搜集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1 2016-06-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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