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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的无奈:一生积蓄换来一连串的烦恼?

    我于2002年9月份与本地的一家房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现金21万,其余20万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03年6月1日,可到现在房子还没动工。多次找房产商说理,得到了多次的“保证XX月XX日前动工”之来的话,但结果都是一次次的遗憾!我该怎么办?(1)是否符合双赔条件?(2)首付21万,发票只开了18万(开发商说少开可以减税,同个小区的其他已交房的业主的发票都是这样开的,可他们早已经入住了),少开的钱如何处理?(3)在合同的附加约定中,有一款“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对方房价2%”,这一款是开发商合同样本默认的,现在房价翻倍涨了,担心到时开发商按合同附则恶意毁约,我该怎么办?(4)听说诉讼时限为两年,近三年来,开发商没有任何的通知,是我主动与开发商联系,时限从哪里算起?敬请各位指点,本人十分感激!

    房价 按揭贷款 购房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琳琳穗穗

    发布于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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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52婚嫁 丨Lv 0
    买房需谨慎,涿州好房子为你提供专业的房产信息
    +1 2016-11-16 举报
  • 普宁视窗 丨Lv 2
    抓紧时间起诉吧!如果有最近一年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的书面证据的话,对你维权会更加有利!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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