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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父亲给别人作担保,是2015年1月7日和借

    您好,我父亲给别人作担保,是2015年1月7日和借款人一起去找债权人借的钱为5万元,当时约定我爸的担保期限为1年,但是现在借款人还不上钱了,债权人就在2016年6月17日起诉了我爸和借款人,那么请问我的父亲担保期是否已过?我父亲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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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鍾樂珊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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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涯忆梦 丨Lv 0
    您的父亲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有特别约定。
    +1 2016-06-19 举报
  • 风★儿 丨Lv 0
    具体要看担保合同条款。这不是一两句话说清楚的。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1 2016-06-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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